常年丁忧的清朝王培铸

三年之丧,人子为父母持之,或父已前卒而祖父母亡,为长孙者亦持丧三年,为承重服,皆谓之曰丁忧。常服色黑或白,以布不以帛。乾隆末叶,山阴有申韩家王培铸者,年二十一即幕于外,至四十五岁而返,凡官幕之与相识者,绝未见其身有衣帛之一日也。盖培铸逾冠即丧母郑氏,期年,父穑文续娶寿氏,方二年而寿卒,卒未半载,父又续娶孙氏,一年半又卒,是培铸已持丧九年矣。
方孙氏之丧及禫,而穑文卒,服除,则又丧其兼祧母温氏。温卒将二年,而兼祧父酉俊续娶木氏,未一年木卒,甫释服,而酉俊忽以疫卒。于是培铸又持丧十二年。
时祖母杜氏犹在堂,痛其两房子媳之相继物化,仅有一孙培铸而又频年远游不得见也,日夕哀伤,遂致疾,距酉俊之殁方三年而亦卒。培铸至是,盖服三年之丧二十有四年,而亦老矣,以积棺未葬,遂辞馆归。
或曰:“培铸亦尝数持三年之丧,特未必绵绵延延缟素相续,至二十四年之久耳。其殆天性俭约,饰言丁忧,可不衣帛。”至谓其假此名义以纳赙金,则苛论也。

-《清稗类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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