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制定,适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两种计费方式:

‌按量计收‌:
30页以下(含30页)不收费;
31—100页(含100页)部分按10元/页计费;
101—200页部分按20元/页计费;
201页以上部分按40元/页计费。 ‌‌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你就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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