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代社会充斥着网络暴力,而且没有丝毫改善的迹象?
因为现代社交媒体的设计机制,一开始就冲着促成极端观点传播去的。比如新闻分发时,如果转评赞的数据好,获得的流量就越高,
在流量至上的逻辑下,内容的供给方(比如报纸、电视台、新媒体账号、自媒体人),便会想方设法的去挖掘能够激发观众的G点,
这些“G点”都是极端化的,
比如标要劲爆、内容要辛辣、观点要鲜明,
否则用户们都懒得点进去看。
而内容的消费方(受众),也因为每天沉浸在海量的内容里面,已经无法接纳平铺直叙、毫无新意的信息了,
用户的兴奋阈值,被推荐算法和劲爆新闻调教得越来越高,于是党同伐异的风气逐渐形成,用户在互联网上必须有某种身份才能生存,
左或右、粉或黑、厌狗的和喜狗的、厌恶异性或添异性的,无论被动或主动,用户们都被分配到一个立场鲜明的身份。
“如果一个人感觉到他的意见是少数的,他会倾向于不表达出来”,这就是沉默的螺旋。
更可怕的是,无论是极端的白、或者极端的黑,都能找到共鸣,反而是中间派、客观理性的一方,被称为“理中客“,他们的观点无法在流量至上、情绪至上的社交媒体中获得转评赞,只能被淹没在极端观点下面。
最直白的体现,就是我们可以看到几乎所有社会新闻的这里,点赞最高的评论永远是拉仇恨的、输出情绪的。
更可恨的是,某些人利用这种流量规则在做生意,很多这里沦为广告商的地盘,
他们不在乎事情对错,甚至不在乎自己观点,只在乎点赞足够多排名到前面,就能给账号引流带货。
而新闻的源头,则更加善于运用断章取义、春秋笔法的手法,去炮制新闻。
于是在刘学州等新闻当事人的社交媒体里,极端谩骂的观点被点赞到前头,被看到后,形成事实的网络暴力,产生悲剧。
那么问来了,在这套逻辑下面,到底谁应该负责呢,
流量规则的制定者?
内容的供给方?
内容的消费方?
因为现代社交媒体的设计机制,一开始就冲着促成极端观点传播去的。比如新闻分发时,如果转评赞的数据好,获得的流量就越高,
在流量至上的逻辑下,内容的供给方(比如报纸、电视台、新媒体账号、自媒体人),便会想方设法的去挖掘能够激发观众的G点,
这些“G点”都是极端化的,
比如标要劲爆、内容要辛辣、观点要鲜明,
否则用户们都懒得点进去看。
而内容的消费方(受众),也因为每天沉浸在海量的内容里面,已经无法接纳平铺直叙、毫无新意的信息了,
用户的兴奋阈值,被推荐算法和劲爆新闻调教得越来越高,于是党同伐异的风气逐渐形成,用户在互联网上必须有某种身份才能生存,
左或右、粉或黑、厌狗的和喜狗的、厌恶异性或添异性的,无论被动或主动,用户们都被分配到一个立场鲜明的身份。
“如果一个人感觉到他的意见是少数的,他会倾向于不表达出来”,这就是沉默的螺旋。
更可怕的是,无论是极端的白、或者极端的黑,都能找到共鸣,反而是中间派、客观理性的一方,被称为“理中客“,他们的观点无法在流量至上、情绪至上的社交媒体中获得转评赞,只能被淹没在极端观点下面。
最直白的体现,就是我们可以看到几乎所有社会新闻的这里,点赞最高的评论永远是拉仇恨的、输出情绪的。
更可恨的是,某些人利用这种流量规则在做生意,很多这里沦为广告商的地盘,
他们不在乎事情对错,甚至不在乎自己观点,只在乎点赞足够多排名到前面,就能给账号引流带货。
而新闻的源头,则更加善于运用断章取义、春秋笔法的手法,去炮制新闻。
于是在刘学州等新闻当事人的社交媒体里,极端谩骂的观点被点赞到前头,被看到后,形成事实的网络暴力,产生悲剧。
那么问来了,在这套逻辑下面,到底谁应该负责呢,
流量规则的制定者?
内容的供给方?
内容的消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