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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烦有些人问一些,这是啥,那是啥的简单问题,明明百度,再不行问下AI就能知道。
我的回答是:你不知道,因为你用不着,所以不需要知道。
同样,也没有那么多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它就是这样。莫学某某,某某某,一个屁能洋洋洒洒写出一万字分析文章
我的回答是:你不知道,因为你用不着,所以不需要知道。
同样,也没有那么多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它就是这样。莫学某某,某某某,一个屁能洋洋洒洒写出一万字分析文章
GNSS与LPP协议如何透露你的精确位置
GNSS(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是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的总称,它是一个家族,包括:GPS(美国)、GLONASS(俄罗斯)、Galileo(欧盟)、BeiDou(中国北斗)。这些系统都由几十颗在轨卫星组成,它们不停地向地球广播精确的时间和自己的轨道位置。
GNSS位置数据完全是由你的手机产生的,整个过程是完全被动且本地化的,你的手机同时接收来自至少4颗不同GNSS 卫星的无线电信号,由于信号以光速传播,手机通过比较信号发送时间(包含在信号里)和信号到达时间(手机本地时间),计算出到每颗卫星的距离。手机利用这 4 个(或更多)距离数据,在三维空间中解算出自己唯一的坐标(经度、纬度、海拔)。
本来所有计算都在手机内部完成,手机没有向任何地方发送请求,但蜂窝网络标准(2G/3G/4G/5G)为了提供“紧急呼叫定位”等服务,强制要求手机在特定情况下,主动把计算好的位置上报给运营商。
这就是 RRLP/LPP协议。
简单来说,就是当基站(或核心网)发出一个 “Location Request” 指令时,你的手机就会把自己刚刚算出的 GNSS 坐标(精度几米)打包,通过控制信道发回给运营商,该过程是强制进行无法关闭的。
如果运营商仅靠基站三角定位,通常是几十~几百米,不如GNSS来得精确。
就目前而言,除了关机和拔掉SIM卡,能阻止上报外,包括关闭“位置服务”、刷机等均无效,这是基带硬件限制。
据苹果宣称,搭载iOS 26.3和苹果自研芯片的设备,将可以限制基带芯片向网络上报精确GNSS数据,暂且听其言观其行吧。
#科普
GNSS(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是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的总称,它是一个家族,包括:GPS(美国)、GLONASS(俄罗斯)、Galileo(欧盟)、BeiDou(中国北斗)。这些系统都由几十颗在轨卫星组成,它们不停地向地球广播精确的时间和自己的轨道位置。
GNSS位置数据完全是由你的手机产生的,整个过程是完全被动且本地化的,你的手机同时接收来自至少4颗不同GNSS 卫星的无线电信号,由于信号以光速传播,手机通过比较信号发送时间(包含在信号里)和信号到达时间(手机本地时间),计算出到每颗卫星的距离。手机利用这 4 个(或更多)距离数据,在三维空间中解算出自己唯一的坐标(经度、纬度、海拔)。
本来所有计算都在手机内部完成,手机没有向任何地方发送请求,但蜂窝网络标准(2G/3G/4G/5G)为了提供“紧急呼叫定位”等服务,强制要求手机在特定情况下,主动把计算好的位置上报给运营商。
这就是 RRLP/LPP协议。
简单来说,就是当基站(或核心网)发出一个 “Location Request” 指令时,你的手机就会把自己刚刚算出的 GNSS 坐标(精度几米)打包,通过控制信道发回给运营商,该过程是强制进行无法关闭的。
如果运营商仅靠基站三角定位,通常是几十~几百米,不如GNSS来得精确。
就目前而言,除了关机和拔掉SIM卡,能阻止上报外,包括关闭“位置服务”、刷机等均无效,这是基带硬件限制。
据苹果宣称,搭载iOS 26.3和苹果自研芯片的设备,将可以限制基带芯片向网络上报精确GNSS数据,暂且听其言观其行吧。
#科普
Under the hood 什么意思
“Under the hood” 是一个英语习语,字面意思是“在引擎盖下面”,源自汽车维修场景——打开引擎盖才能看到发动机等内部机械结构。
在软件、技术产品或应用程序的设置中,“Under the hood” 通常指:隐藏的、高级的、底层的技术性选项或功能,普通用户一般不需要接触,但开发者、高级用户或调试人员可能会用到。就像你开车不需要懂发动机原理,但修车师傅必须打开引擎盖一样。
比如网络超时时间、缓存大小、线程数、日志级别等高级设置,或者“启用开发者模式”、“显示性能统计”等调试/诊断选项,以及一些实验性功能、底层配置,这些都可以放到Under the hood下面。
不要再用Advanced setting 这种不地道的说法了。
“Under the hood” 是一个英语习语,字面意思是“在引擎盖下面”,源自汽车维修场景——打开引擎盖才能看到发动机等内部机械结构。
在软件、技术产品或应用程序的设置中,“Under the hood” 通常指:隐藏的、高级的、底层的技术性选项或功能,普通用户一般不需要接触,但开发者、高级用户或调试人员可能会用到。就像你开车不需要懂发动机原理,但修车师傅必须打开引擎盖一样。
比如网络超时时间、缓存大小、线程数、日志级别等高级设置,或者“启用开发者模式”、“显示性能统计”等调试/诊断选项,以及一些实验性功能、底层配置,这些都可以放到Under the hood下面。
不要再用Advanced setting 这种不地道的说法了。
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什么?
2026年1月31日,《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介于过去几年多部委发文带来的边际效应递减,大家的反应大多是:“又是老生常谈吧?”或者“反正早就禁止了,还能怎样?”
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误判。从“部委通知”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味着监管逻辑已从防范演变为精准的刑事治理。
1.重新定义“明知”
在过去,OTC商家(U商)常以“我只是做买卖,不知道对方资金来源”作为抗辩理由。法律上也多定性为非法经营或帮信罪,定罪门槛较高。
但新法案第二十六条第三款重新作了明确: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明知是他人违法犯罪所得的资金,实施下列资金流转、支付结算等行为...利用虚拟货币、其他网络虚拟财产为他人提供资金流转服务的。”
这里虽然保留了“明知”二字,但在司法实践中,“明知”的认定范围正在极度扩大。如果你交易价格异常、使用加密聊天软件规避监管、或者未尽到极其严格的KYC审核,都可能被推定为“明知”。
️2.长臂管辖和“连坐”机制
新法案第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给了这一信条致命一击:
“不得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而为其提供……开发运维、广告推广、应用程序封装……等支持和帮助。”
更令人头大的是第二条关于“长臂管辖”的规定:
“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户提供服务的境外组织、个人实施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样受影响的还有翻墙,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作、销售、提供、使用……………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专门用于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或者具有规避监管制度功能的设备、软件、工具、服务。
以前粉红还能洗地说翻墙无罪因为只是下面执行歪了,现在白纸黑字都强调了,提供使用都有罪,人在境外也要被管,只要用到的工具具有躲避监管的功能就行,不管你有没有实质性危害行为
内容来源于网络
2026年1月31日,《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介于过去几年多部委发文带来的边际效应递减,大家的反应大多是:“又是老生常谈吧?”或者“反正早就禁止了,还能怎样?”
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误判。从“部委通知”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味着监管逻辑已从防范演变为精准的刑事治理。
1.重新定义“明知”
在过去,OTC商家(U商)常以“我只是做买卖,不知道对方资金来源”作为抗辩理由。法律上也多定性为非法经营或帮信罪,定罪门槛较高。
但新法案第二十六条第三款重新作了明确: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明知是他人违法犯罪所得的资金,实施下列资金流转、支付结算等行为...利用虚拟货币、其他网络虚拟财产为他人提供资金流转服务的。”
这里虽然保留了“明知”二字,但在司法实践中,“明知”的认定范围正在极度扩大。如果你交易价格异常、使用加密聊天软件规避监管、或者未尽到极其严格的KYC审核,都可能被推定为“明知”。
️2.长臂管辖和“连坐”机制
新法案第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给了这一信条致命一击:
“不得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而为其提供……开发运维、广告推广、应用程序封装……等支持和帮助。”
更令人头大的是第二条关于“长臂管辖”的规定:
“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户提供服务的境外组织、个人实施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样受影响的还有翻墙,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作、销售、提供、使用……………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专门用于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或者具有规避监管制度功能的设备、软件、工具、服务。
以前粉红还能洗地说翻墙无罪因为只是下面执行歪了,现在白纸黑字都强调了,提供使用都有罪,人在境外也要被管,只要用到的工具具有躲避监管的功能就行,不管你有没有实质性危害行为
意味着边界被彻底抹平:行为不重要,意图不重要,甚至你人在不在境内都不重要,只要你不在他们的视线里,就是问题本身。法律不再是裁判,而是探照灯,照到谁,谁就有罪。
内容来源于网络